商务部与西藏自治区签署部区对口援助与合作协议
时间:2010/3/11地区: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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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3月10日下午,商务部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京签署部区对口援助与合作协议。双方决定,加强商务部对口援助与合作力度,共同推进西藏对内对外开放和商务事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
商务部部长陈德铭,自治区党委书记张庆黎、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白玛赤林出席签字仪式。陈德铭、白玛赤林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商务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对口援助与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前,陈德铭与张庆黎、白玛赤林举行了会谈。
根据协议,今后五年商务部将在七个方面加大对口援助与合作力度,促进西藏商务事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一是加强对西藏商务工作的支持力度。双方将深入贯彻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和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要求,加强对商务发展规划与战略的研究与实施。二是推动西藏内贸工作。双方将充分发挥西藏自治区旅游消费潜力,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加大力度建设西藏农牧区市场流通体系,完善储备和市场监测、调控体系。三是加强与南亚国家经贸合作,提升沿边开放水平。加快西藏边境口岸的建设和开放,加快推进南亚陆路贸易通道建设,推动研究建立中尼吉隆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先行区,在区域经贸磋商机制、“走出去”、援外等方面加大力度。四是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通过出口基地和边贸市场等项目建设,强化有关政策措施,不断提高西藏对外贸易质量和效益。五是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积极支持拉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青藏铁路那曲物流中心等开放平台建设,支持西藏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六是加强对西藏商务工作的资金支持。商务部根据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和外经贸促进专项资金规模和使用方向,统筹考虑,对西藏商务工作继续予以倾斜和支持。七是加强西藏商务人才建设。在援藏干部选派、智力援藏、西藏商务干部培训等方面加强支持。
出席签字仪式的还有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钟山,商务部部长助理房爱卿,以及自治区副主席邓小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