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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利用资产评估行业优势资源,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评估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略) 国资委令第12号)等规定, (略) 政府国资委拟组建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核意见;
(二)从事资产评估工作5年以上,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注册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5年以上并担任项目经理以上职务,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较强的业务能力,且在以往的执业、工作过程中无违规、违纪、违法或其他不良的执业记录;
(三)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要求。
二、产生方式
(一)本人申请,符合选聘条件 (略) 政府国资委直接提出申请;
(二)所在机构推荐;
(三)经本人同意,由市政府国资委直接指定专家人选。
三、专家库管理
(略) 政府国资委对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每2年调整一次。
四、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一)资产评估评审专家个人申请、推荐表;
(二)学历学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复印件;
(三)身份证复印件;
(四)其他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日前。
(二)报名方式:邮件方式。报名材料扫描成PDF,*@*26.com,邮件主题为“资产评估评审专家库报名材料(姓名)”,并将纸质材料邮 (略) 桑珠孜区年河南路7号(国资委),收件人: (略) 政府国资委产权科;电话:0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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