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 (略) 登记注册,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仅须提供有效期 (略) 门核发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应答人名称与营业执照 * 致。
2.2类似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备自 * 日至今(时效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的类似项目合同业绩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章页、合同标的内容等),若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对应的结算单据或订单,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含有多份结算单据或订单的框架合同视为 * 份合同业绩,框架合同金额以结算单据或订单的金额为准。(原件备查)。
2.3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 * 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略) 自治区外单位需提供 (略) (略) 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备案证明文件或承诺在中选后 * 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2.4应答人须为 * 般纳税人或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提供证明材料。
2.5其他说明事项(须提供承诺书):
(1)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 * 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 (略) 全及事故责任、质量问题、 (略) 为的;近3年内不得与 (略) 发生过因投标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或诉讼;以往 (略) 过程中未出现过因供应商人为原因导致的严重错误(重大质量事故、不按规定签署合同或合同终止、 * 年内出现2次(含)以上质量问题;
(2)应答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 * 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 (略) 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 * 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各应答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并 (略) 验,对于 (略) 为,各应答人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4)非联合体投标,中选后不得转包,分包。
2.6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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